產品目錄 / Product catalog
閥門安裝的要求
閥門安裝的一般要求:
(1)閥門應設在容易接近、便于操作、維修的地方。成排管道(如進出裝置的管道)上的閥門應集中布置,并考慮設置操作平臺及梯子。平行布置管道上的閥門,其中心線應盡量取齊。手輪間的凈距不應小于100mm,為了減少管道間距,可把閥門錯開布置。
(2)隔斷設備用的閥門,在條件允許時宜與設備管口直接相接,或盡量靠近設備。這樣在系統水壓試驗時可試驗較多的管道,檢修時也可拆下(或隔開)設備而不影響系統。
(3)事故處理閥如消防水用閥、消防蒸汽用閥等應分散布置,且要考慮到事故時的安全操作。這類閥門要布置在控制室后、安全墻后、廠房門外、或與事故發生處有一定安全距離的地帶,以使發生火災事故時,操作人員可以安全操作。
(4)塔、反應器、立式容器等設備底部管道上的閥門,不得布置在裙座內。
(5)從干管上引出的支管,一般要靠近根部且水平管段上設切斷閥。
(6)升降式止回閥應裝在水平管道上,立式升降止回閥可裝在管內介質自下而上流動的垂直管道上。旋啟式止回閥應優先安裝在水平管道上,也可裝在管內介質自下而上流動的垂直管道上。底閥應裝在離心泵吸入管的立管端。
(7)布置在操作平臺周圍的閥門的手輪中心距操作平臺邊緣不宜大于450mm,當閥桿和手輪伸入平臺上方且高度小于2米時,應使其不影響操作人員的操作和通行。
(8)地下管道的閥門應設在管溝內或閥井內,必要時,應設閥門延伸桿。消防水閥井應有明顯的標志。